联系我们

  •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电力工程系
  • 联系人:
  • 手机:
  • 电话: 0317-7587151
  • 邮箱: dqgcjys2021@163.com
  • QQ: 190417887
  •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河西路49号
违反工作监护制度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案例库 > 违反工作监护制度
无专人监护 误触带电设备 造成重伤
发表时间:2022-07-07     阅读次数:     字体:【

1.事故经过

1972年4月21日,××变电所66kV南母线和热桃乙线停电作业,北母及热桃甲线带电。在进行母线构架悬式绝缘子绝缘测试中,变电工区变电维护工穆××在构架上用绝缘杆触试绝缘子,金××在地面用摇表测试。当测完热桃乙线两侧绝缘子后,穆××在构架上转移测试位置时,误触到带电的热桃甲线绝缘子串上,金××当即触电,身体和头部对地放弧7—10s,测试杆收回,电弧熄灭,金电伤面积达18.5%,造成重伤。

2事故原因及教训

(1)邻近带电设备作业,未设专人监护,构架上工作人员转移工作位置失去监护,误触带电设备,违反了“工作监护制度”。

(2)构架上工作人员与地面工作人员配合不当,构架上工作人员转移位置.应通知地面工作人员停止工作,由地面工作人员监护构架上工作人员转移行为,防止走错位置、防止误触,以达到相互监护的作用。


工作负责人未尽监护职责  工作人员自行钻越电网

1.事故经过

1979年9月5日,送电工区三八带电班进行66kV吉肥乙线带电测试压接管工作。在测试7~8号杆间导线压接管时,由于导线压接管的位置靠近国营机械厂的电网里侧,工作负责人知道电网有电,决定在电网外边测试,但没有向工作组人员讲明电网有电。在测试工作中,工作班成员于××感到工作不方便,想钻进电网,并请示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回答“不用进去了”,但没强调电网有电。于××在钻电网过程中左脚刮在电网上触电。造成左脚截肢,右手烧伤的重伤事故。

2.事故原因及教训

(1)工作负责人没有明确指明电网有电,且自行参加作业,失去对工作人员的监护,违反了“工作监护制度”。

(2)工作人员在没有得到工作负责人许可的情况下。自行钻越电网:违反了“工作许可制度”。

塔上无人监护  地面监护不力  导致事故

1.事故经过

1985年3月22日,送电工区带电班工作负责人尹××等8人,在66kV水泥分线5号转角塔带电更换脏污绝缘子。在换外角中横担吊串时,徐××从上线吊串引流线与中横担间隙中爬到中横担头挂线点处直接操作。工作结束后徐在向横担内角转移无头绳时,右手抓在横担拉铁上,因忘记背后上方带电的引流线,塔上无专人监护提醒,塔下监护人尹又对徐失去监护。徐起身时左肩对引流线放电,被腰绳悬吊空申,左肩、右臂、后颈触电瓷伤;右手手套着火,烧伤严重,在小臂外截肢。

2.事故原因及教训

高杆塔上带电作业,没有增设专责监护人,地面监护人又失去监护,违反了“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负责人违章参加作业致轻伤

事故经过

1999年9月29日,电力检修公司变电一处在江北一次变电所进行停电作业。开工前由于原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未到,临时变更王××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为沈×、张××、王×,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后,口头上跟工作班成员交代了工作任务、地点、停电范围和带电范围,特殊交代了35kV吉天线有电注意安全,王××和沈×清扫35kV旁路母线悬垂、涂硅油。张××、王××负责35kV断路器、电流互感器清扫,两个小组开始同时作业。沈×在王××监护下登上35kV南侧第一个构架进行清扫,王××自行登上南侧第二个构架进行清扫。两个构架清扫结束后,沈×强调身体不行,不能擦了,王××便派沈×去清扫所用变压器,自己登上南侧第三个构架进行清扫。10时17分,王××清扫完绝缘子,解开安全带起身下构架过程中,身体失去平衡,右手对上方临近带电的35kV吉天线C相导线放电(显巨构架1.27m),触电后左腿卡在构架上,悬在空中。被现场作业人员救下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查,右手虎口、肘部内侧及两脚有放电烧伤痕迹,左腿腓骨骨裂。

2.事故原因及教训

(1)工作负责人直接参加作业,失去监护。违反了“工作负责人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的规定。

(2)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不全,没有明确指出35kV吉天线C相与构架距离近的危险点及防止触电的措施。违反了“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的规定。

水泥杆缺脚钉  作业人员下杆时登空致坠落

1.事故经过

1994年,××电业局送电工区对220kV××乙线116~385号杆进行调整绝缘工作。送电工区××保线站工作地段是285~301号杆。该工作班共8名人员,由呼××(站长)担任工作负责人。早8时,办理开工手续后,9时到达工作现场,在301号杆列队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措施后,杨××提问宋××(死者)“计划工作时间”,宋回答正确。工作班成员在工作票背面签名。杨××将工作班分为4个工作小组,杨和宋为一组,负责285~287号杆调整绝缘任务。10时,杨开始登上285号杆,宋和送电工区副主任张××担任监护人。12时,调整完285号、286号杆绝缘,宋××从287号杆右侧水泥杆登杆进行调整绝缘工作,由张、杨担任监护人,宋按A、B、C顺序进行工作(从右到左)。13时35分工作结束,宋用小绳将手拉葫芦和定滑轮递下后将小绳扔下。开始拆除临时接地线和解安全带,13时40分,宋从287号杆左侧水泥杆下杆。当宋的脚下到上叉梁抱箍时,张××发现距地12m处外侧少一根脚钉,当即喊: “小宋,你从叉梁下,下面缺脚钉”。宋未出声继续下杆,张又喊:“下面缺脚钉”。刚说完,只见宋双臂一伸直,身体逐渐成水平坠落。将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事故现场调查分析,确认宋××从杆上坠落过程是:张××第二次提醒缺脚钉时,宋右脚已到缺脚钉处,他确认无脚钉后,将右侧贴杆下移约500px,登在水泥杆钢圈突出部位(约突出25px),右手抓脚钉后,下移左脚和左手,此时重心落在右脚,在左脚左手下移过程中右脚打滑,脱离水泥杆,右手由于未抓牢而松开,造成高空坠落死亡。


2.事故原因及教训


(1)死者本人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思想非常麻痹,登杆作业前不认真检查,遇到紧急情况手足无措,下杆的要领和技巧不熟练。

(2)安全技术措施流于形式。这次220kV××乙线停电工作虽然专门制定了9条安全技术措施,但工作起来都不认真执行,事先预防和分析危险点都没有做,也没有具体防范措施。

(3)缺脚钉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送电线路杆塔上缺脚钉的情况时有存在,过去不被人们所重视,认为缺一两个脚钉死不了人,工作熟练照样上下,这实际上是一种习惯性违章行为。

(4)监护人没有尽到职责。监护人发现缺一根脚钉的不安全苗头,虽然曾两次提醒被监护人注意,但没有果断制止他的行为。

(5)送电线路杆塔上缺一根脚钉是装置危险点。此次事故就是登杆作业人员下杆失控行为和监护人只提示缺一根脚钉而未监护被监护人下杆动作的行为与缺脚钉危险点偶合导致坠落死亡事故。



监护人失职  作业人员精神不集中 造成人身感电死亡

1.事故经过

1985年10月15日,××电业局送电工区检修班共11人在66kV××线停电清扫绝缘子。8时30分,工作负责人在工区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回班后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工作任务,并进行了分工。于9时左右到达工作现场,由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以及安全措施,11时全部地线挂好后,开始作业。工作班成员母××与梁××(死者)二人分担清扫××线20号至24号塔绝缘子(该作业段与带电的岭李线同塔并架)。登塔前,监护人母对梁说: “这边有电(指脚钉侧的岭李线),你注意点!”。梁答应一声,便登上了塔,母在塔下目送梁到××线。l1时15分梁已将下、中线绝缘子擦完,母见梁正在上线擦绝缘子,对梁说: “你慢点干,别着急,我上趟厕所”。当母走向附近的厕所途中,梁误登带电的岭李线去擦绝缘子,造成触电,悬吊在岭李线中横担下面。于是, 母和临近作业组成员关××急速奔赴附近工厂分别向电业局及供电局挂电话。11时27分,调度值班人员接到供电局电话转告“岭李线有人感电,要求立即停电”,但因当时通向电源变电所载波电话故障不通,随即挂紧急长途联系,并将负荷倒出。于11时34分将岭李线停电,12时05分将梁从塔上救下,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及教训

l)这次事故除作业人员精神不集中主要原因是监护人失职,工作中监护离开现场前未向作业人员交代有关注意事项,亦未要求其停止活动,由于失去监护,以致未能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的错误行动。

(2)未采取“杆塔刷色,佩戴套袖对色”的防止误登带电部位的措施,导致同塔并架线路,一回线停电作业,误登另一回带电线路的感电事故。

(3)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精力不集中,未做到作业全过程控制危险行为。

设备上验电  无监护触电死亡

1.事故经过

1993年12月3日,××发电厂电运一班,在对35kV215号旁路断路器代××线214号断路器的操作进行准备,全班共7人,有操作权的6人,有监护权的4人。操作票由何××主动填写。8时30分,班长朱××下令,由宋××为监护人,何××为操作人。两人在模拟盘上进行预演,正确无误。班长进行了检查,值长签了名,临操作前,班长嘱咐:“慢点干,注意点,要小心,别出事”。当两人在操作完第10项“断开214号断路器的甲隔离开关”后,何××说: “下一项要验电,我去取验电器”。当时监护人正在票上做操作完项打”√”记号,因天冷,钢笔不下水,费了好大劲才打好“√”的记号,脚踏着雪,低头往前走,一抬头,只见一道弧光,何××从铁梯子上倒下来,摔在电缆沟盖板的雪地上,宋只听何说了一句话:“怎么215号断路器还漏电?”何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1)操作人何××对SW2型断路器构造不清楚,认为断路器下节无电。在操作中何××违反《安规》(变电)第23条“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的规定,脱离了监护人的监护,登上铁梯子,在不熟悉的带电设备上试验电器,致使握验电器的右手距断路器下节带电部位安全距离不够,将耐压8kV绝缘手套击穿,触电身亡。

(2)监护人宋××违反《安规》(变电)第54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和第23条规定,造成操作人员脱离了监护范围,没有发现操作人去登操作范围外的设备,更谈不上制止了。

(3)虽然宋、何二人都有监护权和操作权,但何进厂才8个月,宋又是第一次担任监护人,都是初次进人角色,缺乏实践经验,所以,班长对人员安排时,考虑不周,也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3.事故教训

安排作业人员组合要考虑技术素质和作业经验。此事故重要原因是监护人第一次担任监护职责与刚进厂8个月且不懂断路器构造的操作人共同工作,导致现场作业中发生触电事故。



用低压钳子剪高压带电导线  触电身亡

1.事故经过

1993年4月9日, ××电业局××供电局配电修理班张××,因处理变压器台高压引下线接地登变压器台触电死亡。配电修理班刘××接到用户电话,道外十六道街和十二道街发生少相运行缺陷,随后填写了“检修任务票”,经班长聂××批准,由刘××为工作负责人,电工张××和汽车司机于××组成工作组去现场处理缺陷。20时20分首先到达十六道街变压器台,发现低压熔断器断一相,张××在刘××的监护下更换后送电良好。随后又到保障线十二道街1号变压器台,发现高压A相跌落式熔断器掉一相,张××用绝缘拉杆拉开低压侧隔离开关后,试合脱落的保险,在第三次试送时,跌落式熔断器绝缘子在金具处断裂,造成10kV引下线与横担接触而发生接地,致使电杆变压器台及低压导线等多处着火,张用拉杆挑着导线,让司机去接班长。由于火势越来越大,刘××告诉张用拉杆把线挑好,千万不要动,就去附近收容审查站借电话向消防队报告火警,同时也用电话向班长汇报了现场的情况,请速派人处理。20时39分消防队到现场后,看到张用拉杆在地面挑着导线,电杆及变压器台多处着火。消防队一名同志叫张断开电源,张就用拉杆拉开B、C两相跌落式熔断器后,向围观群众借了一副线手套爬到变压器台上,绕到引线接地点处,左手挟拉带,右手戴两层线手套,用500V绝缘柄的电工钳子剪断10kV高压引线,此时张××即触电倒在变压器台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及教训

(1)处理缺陷发生火灾,消防队要求断电源,张××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采取了不当的安全措施,使用耐压的电工钳子去剪断10kV带电导线,严重地违反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及省局下发的“配电变压器台标准作业法”,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监护人刘××离开现场报警,没有按规程要求指定其他人负责监护,使张××在无人监护下作业,是造成这起死亡事故的重要原因。

(3)班长聂××在布置工作时没有按规定检查防护用具和交代安全措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4)处理高压相跌落式熔断器掉一相,试合跌落式熔断器导致着火。试合跌落式熔断器前,应仔细检查分析跌落熔断器绝缘子、金具的状况,确定处理方案。只忙于恢复送电,造成10kV引下线的横担接触而发生接地,引起火灾,扩大了事故。在处理火灾事故时,盲目用500V绝缘柄的电工钳子剪断10kV线路,又导致触电死亡事故。


(5)针对变压器台设各的各类故障,研究处理程序、方法,制定处理预案,防止故障扩大为事故。同时,制定各类事故状态下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预案。

徒手合跌落式熔断器  触电坠落身亡

1.事故经过

1990年9月10日, ××电业局下属劳动服务公司配电二班为××宾馆新装第二部电源,工作结束,负责人刘××派潘××、吴××到永安街15号变压器台拆地线。潘负责监护,吴××上变压器台后,潘还叮嘱:“高压有电,注意”。吴拆完地线,扔到地上,潘弯腰整理地线,此时,吴××在徒手合跌落式熔断器时,触电坠落死亡。

2.事故原因及教训

(1)违反规程第45条: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应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运作”,监护人没有及时纠正作业人员徒手合跌落式熔断器的危险动作。作业人员违章与监护人监护失职是导致触电坠落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2)此次触电坠落死亡事故是作业人员徒手合跌落式熔断器的危险行为与监护人弯腰整理地线失去监护危险行为导致的。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塔上无人监护 地面监护不力 导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