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经过
1981年10月6日,××供电所进行10kV义合线停电检修。工作负责人董××将全班工作人员分为8个工作小组,赵××为第二工作小组。15时32分,董××收到7个小组工作结束的报告后,忘掉了第二工作小组,认为全部工作结束,即下令第一工作组李××拆除地线,合上线路柱上油断路器,对义合线提前送电。致使正在76号杆绑立式绝缘子的赵××触电,双手严重烧伤,右腿对拉板放电。同组工作人员吴××在附近一人员的协助下,当即采取措施,使其脱离电源下杆,送医院抢救,造成左右小臂截肢。
2.事故原因及教训
违反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多个小组王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所有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后,方可拆除地线恢复送电”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