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经过
1996年8月16日14时30分,在66kV黄旗屯变电所10kV升压工程中,变电工区检修班结束当天工作任务后,根据运行人员提出的将10kV新生线穿墙套管处引流接上的要求,工作负责人倪××在没有工作票的情况下,指派陈××去接引(此时新生线穿墙套管处已由旁路母线充电)。当陈××用扳手触及新生线穿墙套管螺栓时,发生弧光触电,将右手大拇指、食指烧伤。
2.事故原因及教训
(1)此项工作是当天工作票以外的临时工作,没有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违反了“工作票制度”。
(2)没有验电就进行作业,违反了“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