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经过
2002年9月10日,××供电公司电力设备工程局工程三班工作负责人康×带领施工人员进行新设备辽孙乙线线路和乙隔离开关间的引流线接引工作。当天完成了B、C相的接引之后,10时40分,准备接A相引流线,10时50分左右,当作业斗升至距线路导线T接点处0.6m时,作业人员赵××发现该相导线连接板没有处在水平状态,即进行调整,在其左手抓住导线时,发生感应电击,现场人员立即联系救护车将赵××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发现左手虎口有6.25px2的灼痕,深度为Ⅲ度,左大腿外侧有25px2的灼痕,深度为I度。
2.事故原因及教训
(l)此次事故是一起由感应电引起的电击事故。新建的辽孙乙线在辽阳变电所侧与辽孙甲线(运行中线路)有1.2km的同塔架设,有42.4km的并行架设,并行段线间的距离约为50~100m。由此在辽孙乙线上产生感应电压,由于现场施工人员未采取防止静电感应措施,未装设接地线,因而造成此次感应电击事故。
(2)因辽孙乙线B、C两相分别安装有阻波器和结合电容器,作业人员为防止结合电容器的引线摆动,用铝线将其连在了结合电容器的支架上,无意中起到了对B、C两相的接地作用,所以当作业人员进行B、C两相引线接引时,未引起电击。
(3)施工单位没有采取防止感应电伤人措施,安全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对于新建的输电线路作业,不要以为未与运行的电气设备连接就不会有电。在开始工作前应采取验电、挂地线措施,防止感应电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