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经过
为防止10kV出口避雷器隔离开关杆下落时打破避雷器瓷件,1967年2月20日,变电工区在黄旗屯变电所进行装设止挡工作。经研究决定,采用带电断开避雷器隔离开关电源侧引线再装止挡。签发了第二种带电工作票,上午完成装设三组止挡工作。下午进行到10kV新生线时,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组人员研究,认为该组避雷器隔离开关B、C相开距满足了0.4m的带电作业距离。所以,决定不拆B、C相隔离开关电源侧引线。13时43分,工作人员董××独自一人在梯子上拆C相角铁后,忘记了该相隔离开关电源引线没有拆断,习惯性地顺手合上隔离开关杆触电,从梯子上摔下,两手均有电击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及教训
(1)工作负责人擅自改变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违反了“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规定。
(2)单人作业,失去监护,违反了“带电作业必须设专责监护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