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经过
1985年10月15日,××电业局送电工区检修班共11人在66kV××线停电清扫绝缘子。8时30分,工作负责人在工区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回班后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工作任务,并进行了分工。于9时左右到达工作现场,由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以及安全措施,11时全部地线挂好后,开始作业。工作班成员母××与梁××(死者)二人分担清扫××线20号至24号塔绝缘子(该作业段与带电的岭李线同塔并架)。登塔前,监护人母对梁说: “这边有电(指脚钉侧的岭李线),你注意点!”。梁答应一声,便登上了塔,母在塔下目送梁到××线。l1时15分梁已将下、中线绝缘子擦完,母见梁正在上线擦绝缘子,对梁说: “你慢点干,别着急,我上趟厕所”。当母走向附近的厕所途中,梁误登带电的岭李线去擦绝缘子,造成触电,悬吊在岭李线中横担下面。于是, 母和临近作业组成员关××急速奔赴附近工厂分别向电业局及供电局挂电话。11时27分,调度值班人员接到供电局电话转告“岭李线有人感电,要求立即停电”,但因当时通向电源变电所载波电话故障不通,随即挂紧急长途联系,并将负荷倒出。于11时34分将岭李线停电,12时05分将梁从塔上救下,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及教训
l)这次事故除作业人员精神不集中主要原因是监护人失职,工作中监护离开现场前未向作业人员交代有关注意事项,亦未要求其停止活动,由于失去监护,以致未能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的错误行动。
(2)未采取“杆塔刷色,佩戴套袖对色”的防止误登带电部位的措施,导致同塔并架线路,一回线停电作业,误登另一回带电线路的感电事故。
(3)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精力不集中,未做到作业全过程控制危险行为。